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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苏州市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0/1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12月1日至2日,首届苏州市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机制,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总工会成立了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下,技能竞赛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一是岗位练兵阶段。针对疫情影响,市总工会于2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3月在全市启动了以“协商共促和谐、共渡难关”为主题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二是集中训练阶段。于7月举办了全市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工作骨干训练营,帮助参训学员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实操演练和观摩,进一步提升了做好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技能竞赛阶段。于12月举行工会法律和集体协商技能竞赛,为广大参赛选手提供展示风采、实战检阅、切磋交流的舞台,同时通过竞赛提升广大工会干部及其协商代表的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高慧芹主持了1日上午的启动仪式并作活动说明,市总工会副主席都锗邑在动员讲话时指出,期望通过“工会法治宣传月”、集体协商技能竞赛的深入开展,全市广大工会干部能够在建设法治工会、提高集体协商质效上得到一次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进一步构筑起“尊法学法,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共促和谐”的良好劳动关系建设格局。
    12支代表队的48名选手参加了团体赛、24名选手参加了个人赛的角逐。经过紧张激烈的比拼,吴中代表队获得团队一等奖,昆山代表队、华能代表队获得团队二等奖,吴江代表队、张家港代表队、常熟代表队获得团队三等奖;高新区代表队的秦滢、张家港代表队的徐凡、吴江代表队的苏丽分列个人前三名,竞赛组委会将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市总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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