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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隆重举行庆“五一”暨劳模先进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 2015/4/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在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先进表彰大会。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主持会议。
  石泰峰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表示亲切的慰问,向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而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广大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石泰峰强调,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改革发展注入强大思想动力:“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锐意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这24个字是劳模精神的核心,是工人阶级崇高品格的集中体现,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广泛宣传劳模先进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用他们的事迹感召广大群众,用他们的品质引领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心劳模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动苏州改革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各级劳模先进要珍惜荣誉,以自己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群众、带动社会,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佳绩、再立新功。要全力助推改革创新,为苏州发展注入创新创造活力:广大职工要学习传承劳模先进的高尚品质和他们创造的先进经验,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奋勇争先,创造一流业绩。要积极投身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主动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贡献聪明才智,汇聚起加快改革发展的巨大动能。各级工会要自觉担负起组织动员和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重任,积极构建职工创新创造活动平台,为职工立足岗位成才创造更好条件,加快打造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要全面巩固和谐劳动关系,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各类企业要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新型劳动关系。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加大帮扶和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好职工和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
  石泰峰要求,切实增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支持工会依法按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尤其是在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和善于发挥工会组织在引导团结职工推动发展以及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集群智、聚民心,切实把全市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全市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工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规律,积极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创造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努力发挥好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社会进步的催化剂、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全市工会干部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体职工群众更多更全面地共享苏州改革发展成果。
  会议表彰了300名2015年苏州市劳动模范、233个2013至2014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和7个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此外,还有一批单位和个人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总工会的表彰,分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等称号。
  会上,市总工会主席温祥华宣读了倡议书。3名劳模代表和1名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办公室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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