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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要闻
苏州市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
发布时间: 2005/4/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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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苏州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正式成立。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领导在成立仪式上向苏州新开利律师事务所的邹杏明等10位知名律师、执业律师颁发了聘书。 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的建立,是我市工会组织适应形势发展客观要求,依法履行维护职责,借助社会法律资源,丰富和创新维权主体,进一步提升工会协调和处置劳动关系矛盾能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章程规定,律师团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受理在全市有影响或市(县)、区总工会(工联会)难以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涉及的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侵害的案件,以及市总工会认为确需法律援助的案件。 市总要求全市各市(县)、区总工会(工联会)都要把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建立起来,为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援助,切实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苏州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名单 邹杏明 律师 周敬东 律师 孙善伟 律师 陆贤刚 律师 严长华 律师 龙卓平 律师 周炜祖 律师 张 敏 律师 盛震鹏 律师 王 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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