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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强调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08/8/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近日,由市劳动社保局、总工会、经贸委、工商联、民企协会等组成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协调会议,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强调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构建劳动关系防控体系,加大对劳动关系的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与会成员单位首先对当前我市的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调查,实地考察了台资企业友达光电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吴江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情况介绍,重点就《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三方认真总结今年上半年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所作的工作,认真分析了企业老板逃逸,拖欠加班费和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目前影响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劳动关系三方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兼顾职工维权和企业发展,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用工的自觉性,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以实现有效联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构筑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的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力度。通过给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向企业进行友情提示等方式提醒企业依法用工,尤其是重点加强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计算工时的宣传、培训以及审批;适当扩大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范围。二是树立“服务企业、服从发展”的理念,把服务、指导、协调贯穿监察、检查全过程。劳动部门要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与上门宣传、服务指导相结合。目前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半年劳动关系三方要继续推进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协理员的定岗到位,在机构建设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工会、经贸委等各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力度,利用充分掌握企业用工的动态信息,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心下移。同时,合力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工资保证金制度;工会要完善劳动法律监督“三书”制度,即工会劳动法律处理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整改建议书、劳动法律监督整改建议书;企业家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整合资源,建立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努力构建劳动关系的调处平台。以监察员队伍、劳动仲裁机构为执法主体,由劳动监察协理员配合专职监察员,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上门送法,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在乡镇街道和行业协会建立区域性的劳调组织,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调解作用,切实有效地把劳资矛盾消除在基层;逐步完善劳动纠纷预警报告机制,按照调解在先的原则,构建劳动关系三方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大调解机制,力争下半年我市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四是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辐射效应。会议认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依法用工、守法经营。下半年,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大对和谐企业、A级企业培育力度,对以往评定的和谐企业进行复查。同时,坚持正面引导,在近期推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电视宣传片,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典型示范效应。五是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通过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方机制组织网络建设,指导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三方协商主体的培育,尤其是使企业方代表主体更具代表性;健全和完善三方机制的工作制度,促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政府力推、三方合作、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格局。(市总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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