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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召开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1/9/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8月31日下午,苏州市总工会在昆山千灯镇召开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贯彻落实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精神,对深入做好苏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促进全市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省总工会副主席杨星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金明分别作重要讲话。省总工会民管部部长殷同喜,苏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沈华,昆山市委副书记张雪纯,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正荣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由沈华主持。朱正荣代表市总工会总结了今年以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工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提高质量,确保全年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会上,昆山市总等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杨星云认真听取了总结和发言,对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指出,苏州开展此项工作起步早,建制面广,创新实践亮点多,典型经验新,社会影响好。她要求苏州把握机遇,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她强调,苏州在贯彻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精神中要有率先之举;在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建制难点过程中要有创新之策;在强化工作总结、把握工作规律过程中要有研究之得。她希望苏州做到“三个努力推进”,一是努力推进理论创新,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指导实践;二是努力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实现工作的体系化、规范化,积极发挥制度效能;三是努力推进工作创新,在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完善体系、健全制度上有新作为。
    金明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对坚持不懈抓工资集体协商有新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拓展功能优势、完善工作机制;二要在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上有硬措施,完善考核制度,强化激励抓推进,落实要约行动,加强督查抓推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抓推进;三要让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真成效,做到基础数据环节真实,法律法规程序严格,工作方式方法创新。金明强调,要按照省总要求,积极实施“区域行业典型推进计划”,发掘和培育更多典型,努力开创苏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局面,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千灯镇总工会工作现场。(办公室、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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