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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召开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3/7/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7月18日,市总工会主席温祥华在工人文化宫主持召开了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与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签约的尔雅、衡鼎、竹辉、永德和新开利共5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全部到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正荣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签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在工会法律工作中发挥社会律师作用,加强市总工会与签约律师事务所合作,做好律师值班、案件受理指派和收案归档工作,切实提高工会法律工作专业化水平等进行了交流探讨。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伟认为,工会维权工作面广量大,要切实加强维权网络、队伍和机制建设。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银泉建议,扩大工会法律援助范围,尤其是要为遭遇突发事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江苏新开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俊提出,可以考虑将签约律师事务所视为职工法律服务联系点,增加案源,扩大影响。江苏尔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洪英建议,分片包干走访企业,主动发现和处理劳资纠纷苗头。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施春兰建议,在“六五”普法过程中加大对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温祥华指出,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工会履行维护基本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要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加强专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增加经费,完善制度,切实发挥签约律师事务所作用,努力提高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建设,畅通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信息网络建设,通过完善群众法律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调处劳动争议。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通过参与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和仲裁,通过代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具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温祥华希望通过加强与签约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加快形成具有苏州工会特色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争当全省第一,争创全国一流,为建设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发挥工会应有作用。(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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