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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总工会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

发布时间: 2015/7/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为充分发挥劳模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期,昆山市总工会对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做好人员配备。要求“劳模创新工作室”必须以受到昆山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劳模名字命名,同时要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型团队。二是明确场地设施。要求有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内设办公学习和成果展示等内容,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办公设施,悬挂创新工作室牌匾。三是规范制度建设。要求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规划、目标、措施、流程展示一目了然,工作台账、文字、图片、活动资料完备。四是保障资金投入。要求有一定的活动经费,以保障创新活动的正常开展。五是具有推广价值。要求每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能积极推广应用,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昆山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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