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幸福企业建设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助推职工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指出创建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共同富裕发展理念,坚持以职工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提升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提出创建目标。2022-2025年,市总工会每年在申报基础上选择30家企业作为试点开展幸福企业建设活动。通过考评、公示、确认等程序,命名一批幸福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幸福企业试点。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命名100家企业作为市级幸福企业示范点,带动全市工会全面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幸福、社会稳定。参加创建对象为全市已获评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各类企业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企业。
《通知》明确创建内容。1.劳动关系和谐,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保障职工权利,实现共建、共享、共赢。2.保障制度完善,满足职工生活需求。关心职工福利保障,依法计提使用职工福利费,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规定,鼓励设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制度,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开展工会帮扶慰问,实施职工疗休养计划。3.安康体系健全,促进职工身心健康。重视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做好特殊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关爱服务。4.发展通道顺畅,助力职工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设计优化职工成长成才通道,落实“薪酬激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激发敬业爱岗、鼓励岗位成才。5.联合资源广泛,创新职工服务供给。联合社会资源,打造关爱职工生活平台,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创新子女托管、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商品优惠等特色服务项目,精准对接职工需求。
《通知》还明确考核办法。2022年至2024年,每年四季度市总工会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下一年度试点单位。市总工会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试点单位进行考评审核,对达到创建要求的单位经公示后予以通报命名,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暂未达到要求的试点单位,可申请延长期限,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参加下一年度考评。被命名的幸福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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