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 页 > 工会要闻
市总启动宪法日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5/11/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11月26日,市总工会在会议中心召开劳动关系矛盾研判会,分析近期劳动关系状况,传达全省工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启动宪法日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检查专项行动,提出了2016年春节前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三项工作目标。
  会议明确,从今年11月下旬到明年春节前,按照组织发动、执法检查、总结提高的方法步骤,在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宪法日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级工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深入开展以宪法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将通报表扬,对于组织软弱、行动迟缓的将通报批评,对于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工会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组织实施宪法日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进展情况。按照省人社等八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重大情况周报制度,周报告制度从11月27日开始执行。对于欠薪逃匿事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涉及10人(含)以上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在3小时内报至市总工会法工部。
  针对年终岁尾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易发和多发的特点,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正荣在会上指出,一要制定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计划,采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宪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始终,帮助职工提高主张、行使、维护权利的能力;二要利用多种途径向全社会公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畅通“12351”职工维权电话,切实加强职工信访接待与法律援助值班,及时受理职工的投诉和举报,不断增强工会代表、维护、服务职工的能力;三要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立案情况登记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结案情况登记表》和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重大情况直报等基本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要与行政执法密切协同,会同司法、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国有资产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本地进行宪法日宣传教育和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努力做到教育引导到位、监督执法到位。(法工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