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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规范职代会建设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3/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9月27日,我市召开了规范职代会建设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会。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设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表彰了一批先进。市委副书记、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陈振一,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杨星云到会讲话。市委副秘书长王国荣主持会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沈华作工作总结报告。
    会上,陈振一肯定了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并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适应职工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和企事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新要求,不仅在健全组织、完善机制、规范程序、落实职权上下功夫,更要在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作用,建立有利于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企事业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有利于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群众民主意识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地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统一起来。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推进企业内部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将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企事业领导人员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企事业民主管理、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在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保障职工各项民主权利,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企事业民主管理、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创新发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责任,广泛吸收消化各种企业文化精华,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这一重要平台作用,进一步形成强势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坚持以职工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企事业民主管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会上还印发了《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操作的若干要点》、《苏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推进计划(2013-2015年)》和《关于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份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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