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3月9日到3月27日,市总工会联合人社、妇联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主要涉及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女职工较多的电子、化工、皮革制鞋、餐饮、美容美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以及曾查实存在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企业。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及特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标准情况;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待遇落实情况;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建立情况;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情况;女职工心理健康维护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等。(女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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