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评价,在工作中当好“三员”,切实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一、当好“运动员”,姑苏区总工会深刻领会江苏省总工会和苏州市总工会《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规范方案》文件精神,及时举办了姑苏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区、街道、企业三级同时宣传发动。密切联系人社、信访、安监、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的合作力度。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评价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区总工会经费预算,以此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通过座谈、检查、走访等形式,与“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和“创新四问”问社情、想民生、谋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工会和企业了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做好台账工作。
二、当好“教练员”。通过区、街道两级业务培训、“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群”平台在线教学和交流、上门指导培育示范点等多种方式,指导各级工会评价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是否健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是否经常性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能力是否显著提高。组织动员各级工会围绕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座谈、检查、走访,与职工群众面对面,了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将贯彻实施及评价工作的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在单位内部形成互动,取得共识,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当好“裁判员”,通过评价体系严格测评,严格把控各级单位评分和申报内容,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评价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单位评价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通过评价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研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效手段,推动健全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工会首先达到“合格”,积极推荐“先进”和“示范”,提升档次,促进工会工作和单位发展双提升。(姑苏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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