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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出台《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

发布时间: 2021/8/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送餐为主要形式的新业态用工逐渐兴起,吸纳了大量就业,提升了群众生活便利度,但与传统用工方式相比也发生很大变化。为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形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出台《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一、《指引》出台意义重大。《指引》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独特作用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指引》内容重点突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部署了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举措。从支持和规范新业态领域多样化的劳动用工形式,合理安排新业态领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进一步强化新业态领域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积极扩大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持续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既包含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人社、工会的各项职责,内容非常全面。
    三、《指引》发挥工会作用。在新形势下,各级工会应根据《指引》的要求,发挥工会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方面独特作用。一是加强工会组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是工会维护其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应放在突出地位。二是推进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推动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计件单价、订单分配制度等内容,将集体协商作为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条件的重要途径。三是扩大保险覆盖。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突出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过长、职业伤害缺乏保障等,应推动加快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为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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