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就做好2017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新任工会主席任职半年之内参加上岗培训,最迟不得超过一年;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主要工作人员)、基层以上以及镇(街道)以上地方工会干部至少参加一次实体培训,脱产参训率分别达到30%、50%、80%;兼职工会干部参加培训的不少于20%。
2017年,市总工会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工会干部政治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突出规范新任工会干部培训,确保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三是突出“送教上门”培训,服务指导基层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四是突出发挥实训基地示范教育作用,将更多有特色、有实效、有经验的基层工会培育为实训基地。(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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