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1月27日,市总工会、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国资系统加强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推进会。来自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各区国资办、总工会的70余名代表参会。
会上,市总工会民管部负责人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来自创元集团、苏州银行的与会人员进行了工作交流。
市国资委副主任张伟兴在会上要求,一要落实职代会党委主体责任、行政行政责任和工会直接责任制;二要把握职工代表大会并不是职工大会这一工作原则,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议定贯彻落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三要正确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利。
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正荣在会上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提高对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要明确任务、规范操作,切实提升职代会制度的运行质量:要抓紧推进集团公司职代会制度建设,抓好下属企业职代会规范运作;三要统筹结合、体系推进,实现职代会制度的创新发展:抓住职代会召开前的事务公开环节,抓住职代会审议这一着力点,全面落实职代会职权,避免职代会上行政方单向发布情况、忽略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和呼声要求情况的出现,抓住职代会召开过程中的细节,解决目前工作过程简单粗放、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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