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苏州市召开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会议,部署做好2009年苏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市评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陶孙贤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曹福龙,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金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程华国,以及各市(县)、区、市各委办局、市直属单位、张家港港务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评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金明作了《关于推荐评选苏州市劳动模范有关问题的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奖励办法、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原则和推荐评选程序、有关政策、工作时间安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评模委员会常务主任曹福龙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劳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要严格推荐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把在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项重要标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区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等程序讨论同意,纪检、组织、劳动社保、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并进行公示。要树立全局观念,按严格按照比例推荐,做到“三个面向、一个兼顾”,即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兼顾各行各业。要严格推荐评选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纪律,严禁讨荣誉、要荣誉、买荣誉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文件要求搞好推荐评选工作。三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市评模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加强联系、指导。各地要制定计划,积极推进,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要抓好宣传,形成良好氛围。总之要高标准、严要求、按时间、高质量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劳模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市人民积极应对危机、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共谋发展。 (市总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