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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5/7/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7月2日,市总工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各市(区)工会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市总工会签约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共23人参加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正荣出席了会议。
  朱正荣指出,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进一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中共中央对中国工会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当前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法律培训,进一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措施、资料台账等方面做好“六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作;要主动参与全市“五进走访送平安”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不断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落实“重大情况直报、定期排查月报、工作分析年报”等基本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建设一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化队伍,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要加强信访值班,畅通“12351”维权电话,依法办理职工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困难职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传达了苏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精神,部署了“六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工信访与法律援助工作以及“五进走访送平安”活动,与会人员交流了职工信访工作自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会上,成立了苏州市总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发放了《信访工作资料汇编》、《劳动者权益手册(第七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资料汇编》、《苏州市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须知》、《苏州市组织开展“五进走访送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信访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资料。(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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