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上午,在收看“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先进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后,苏州市人大副主任、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金明同志对贯彻落实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认清形势,把握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做出的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重大决策,对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既确定了应遵循的原则和重点,又提供了重要机遇。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自觉地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
第二、明确任务,加大推进力度。面对我市“三区三城”建设、实现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坚持以职工为本,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以促进企业发展、保证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着重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全市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努力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建制扩面,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90%以上的各类企业都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让广大的职工都能够行使民主权利;二是切实增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类企业要不断创新厂务公开的形式、丰富厂务公开的内容,结合企业的产权结构、管理方式、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围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等职工最关心、最基本、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进行重点公开、真实公开、全面公开,使之真正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和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加强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要抓住当前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环节,努力争取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全局工作安排,实行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厂务公开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平时多沟通、问题多协调、工作多加强,形成和发挥整体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集群优势、综合优势。同时要注重指导服务和督导落实工作,各类企事业要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注重公开过程、履行公开程序,保障职工知情有渠道,诉求能表达,参与有载体,权利得落实,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目标得以有效实现,使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党的群众工作、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得以有效落实。(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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