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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召开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 2004/7/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来源:(常熟市总工会办公室)
日前,常熟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就建立镇级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把依法建会、集体合同纳入劳动年检和为省劳模落实有关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商定,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工会及职工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广大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省、苏州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成的市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同时,要建立健全由镇劳动保障所、工会和工贸办、商会所组成的镇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由各镇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商讨协调劳动关系等问题,并按照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建立镇政府与镇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应将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等内容纳入企业劳动年检的必检条款。对未按法规执行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依法联合发出整改建议书。对接到整改建议书后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实行挂牌公示制度(主要针对重点难点企业),督促其及时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场)对接到整改建议书后仍未依法进行整改的企业,应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负责协调并推动其及时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为强化各镇(场)的管理责任,市政府将把相关内容列入各镇(场)年度考核内容。 会议还就企业中省以上劳动模范的基本医疗保险办理,荣誉津贴发放、就业及住房条件改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具体解决办法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在对苏州及周边县市的相关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后,结合常熟市实际再作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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