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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政府与常熟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 2004/7/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来源:
(常熟市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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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作用,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联系,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根据《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3月24日,常熟市出台了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该制度对五方面事项作了规定,一是会议内容。共商企业改革,开展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发展工会组织,稳定职工队伍,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等事项。研究解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职工普遍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政府和工会共同商定。二是会议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若遇紧急情况和重要问题,经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商议可随时举行。三是会议筹备。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共同承担,市政府负责协调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确定具体参加会议的人员。市总工会负责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联席会议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准备好联席会议内容。四是会议对象。市长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工会干部、新闻记者旁听,由市政府秘书长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秘书长主持。五是执行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将完成情况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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