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 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张家港市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04/7/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来源:
(张家港市总工会)
字体:
【
大
中
小
】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张家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厂务公开工作,以张委办(2004)6号文的形式转发了《意见》,强调了深入实行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健全厂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的问题。 文件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厂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畅通厂务公开渠道,发挥基层工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者作用,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制,加强检查和督办的工作力度。特别是把考核当作促进的重要手段,把对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的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班子和对领导人员业绩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非公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的检查结果,作为评比非公企事业单位、评价经营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对拒不实行厂务公开,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严重侵犯职工民主权利,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