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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工会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7/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动员全省职工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而奋斗 ——在省总工会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 艳(2007年1月4日) 关于2006年全省工会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党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动员全省职工打好“十一五”开局第一仗,为推进“两个率先”创出新业绩 全省工会紧扣“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发展任务,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建小康”竞赛活动。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重点工程、企业创新、服务业创优等多个领域立功竞赛,组织百万职工技术练兵,开展十大工种职业技能比赛,取得全国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团体总分第二,车工、数控、砌筑工种第一名的好成绩;组织百万职工“十一五”规划知识竞赛,开展“我为节约作贡献”、“六小”创新活动,评选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佳合理化建议”,掀起群众性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发明创造的热潮;制订《全省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五年规划》,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创新成才,争创“创新红旗班组”、“创新示范岗”和“五一巾帼标兵岗”;做好省劳模推荐评选工作,协助省政府圆满举行省劳模表彰大会,推广“邓建军科研组”、“劳模创新工作室”等经验,激励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创业、创新、创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全省工会扎实推进“两争一树”活动,创建学习型班组取得新进展。组织职工深入开展“树立正确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倡导“知荣明耻”的良好风尚。全国总工会在淮安召开现场会,推广商业银行和市总开展荣辱观教育的经验,产生积极反响。省总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表彰第三届省“十佳文明职工”,促进争当文明职工活动进一步深化。成功组织省十六届运动会职工部的各项赛事,展示了江苏工人阶级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 二、全力推进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为发展和谐企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全省工会加大力度推进工资协商,让发展成果惠及每个职工。2005年12月31日,省总工会与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之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市党委、政府制定意见,把推进工资协商列为当地富民强市目标,写进“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继召开工资协商推进会,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各地、各产业工会乘势而上,依法集中开展要约行动,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层层培育总结典型经验,分片开展成果展示交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全面深化工资协商,目前全省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达到13.4万多家,为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省的实践得到全总的充分肯定,决定把这项工作列为新一年全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在这同时,各地工会积极参与收入分配政策的研究制定,促进职工最低工资随经济发展相应增长。 全省工会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委领导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为全年重点工作紧抓不放。省、市工会相继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首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省总与省建设厅、劳动保障厅在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配合有关部门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联合组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检查,为13.03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413万元。其次,协助政府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煤炭、建筑等行业200多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第三,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水平。第四,广泛开展送温暖、送文化、送法律、送安全等活动,帮助农民工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目前,农民工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等方面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正逐步解决。 全省工会继续推动落实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所有市、县(市)全部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省、市工会开展城镇职工医保状况调查提出对策建议,经省政府采纳实施,全省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深化“金秋助学”活动,全省工会共资助困难职工子女7.79万人。2006年“两节”期间,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7900多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家庭32.88万户。推动非公企业普遍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示范工会活动,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发动职工创作“安全家书”十万多封,深化“安全在我心中”系列活动,为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省7.39万家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维护了女职工权益。 全省工会强化协调劳动关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广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增强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法制意识。13个市、72个县(市、区)工会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劳动争议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预防职工群体性事件。全省所有乡镇、开发园区和70%的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劳调会建制率达80%,全年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1万多件。全省聘请483名工会干部担任基层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受委托调解劳动纠纷案件1千多件,成功率达75%。县级工会依法纠正处理职工侵权案件7548起,其中农民工权益案件1823起,涉及3.5万多人,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三、全面贯彻落实省委30号文件,推动工会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5年12月省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为推进工会事业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党委落实文件精神,全省13个市委相继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制定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人大、政协定期对维护职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全省8个市、55个县(市、区)落实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或享受同级副职待遇,所占比例分别达到62%和52%。全省工会工作外部环境不断优化,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王兆国主席对省委的《意见》高度评价,特别批示由全总转发各省、市、自治区。 全省工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优势,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心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省总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加强外企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对部分开发区外企建会开展联合督查;省新经济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见》,召开全省视频会议,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重视支持农民工入会工作。2006年7月28日,世界零售连锁企业易初莲花徐州店工会成立,是我国依法建立的首家易初莲花工会组织;8月5日,沃尔玛南京新街口店工会成立,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成立的第一家沃尔玛工会组织。难点的突破进一步推动我省外企建会,当年全省新增外企工会5300多家,总数已达1.3万多家,建会率73.3%;全年吸纳农民工入会130多万人,总数已达409.9万人。2006年底全省工会会员1148.1万人,比上年增加145.8万人。 全省工会积极试行全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宣传,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企业工会建设。省总工会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处以上干部深入一千多家企业调查,全面了解不同类型企业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典型,发现问题,推动《条例》贯彻。13个市相继制定意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年底表彰了首批“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省三方协调机制组成单位联合部署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省总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召开第二次全省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会,在非公企业继续开展“双爱双评”活动,选树表彰200家外企、私企“双爱双评”先进单位,授予100名业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经营者”称号,促进非公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各地工会深入调研提出意见,推动企业工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在非公企业、中小企业中的覆盖面;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深化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全省实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的非公企业达到12万多家;深入贯彻《公司法》,进一步规范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全省工会积极推进工会工作创新,组织开展争创江苏省工会工作模范市、县、区活动,首次命名表彰全省工会工作模范市、县、区,激发了各级工会组织的创造活力;全省第二次乡镇工会工作会议总结五年来创建示范乡镇工会和建立镇总工会试点工作经验;两年来全省22.6万工会干部参加“一办法五条例”集中培训;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产业工会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具有行业特色的技术练兵、技能比赛和“两争一树”活动,培育行业工资协商典型,加快农民工入会,在推动本产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依法加大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强化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会财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制度建设更加规范、组织建设更加完善,审查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工会企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竞争能力有新的提高,工会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中央、省委和全总对外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我省工会扩大对外交流领域,与国际工会组织和台港澳工会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解放,思维方式与当前形势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服务不够;不少企业工会的作用发挥欠缺,基层工会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还不到位,工会干部维权能力有待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差距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关于2007年全省工会工作的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强调把和谐社会建设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我们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壮大工会组织,增强基层活力,推进工会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2007年全省工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健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建功立业。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新的一年全省工会工作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责任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要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的基本精神,让学习贯彻的过程变为振奋精神、增强信心的过程,变为明确方向、指导工作的过程,努力提高全省工会干部认识的坚定性、实践的创造性,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上来, (一)深刻领会六中全会关于新时期工人阶级地位作用的论述,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历史使命。 六中全会《决定》深刻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重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为新时期工会工作明确了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神圣历史使命。工人阶级始终是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中坚力量,工会组织要依靠主力军,全面推动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设主力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谐精神,造就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工人阶级队伍;要发展主力军,进一步壮大职工队伍,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成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模范。 (二)深刻领会六中全会关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论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六中全会强调,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各项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为新时期确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指明了方向。工会要坚持维护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相统一的维权原则,组织职工为促进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又必须保障职工的具体利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职工心坎上;要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维权方法,统筹特殊群体与多数职工的维权,兼顾经济权益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的维护,建立长效维权机制;要坚持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主动、职工参与,确保维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深刻领会省党代会关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工会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基本任务。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对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总的奋斗目标。工会组织在建设新江苏的宏伟目标中,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着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健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激发工会活力,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组织动员职工投身江苏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全面达小康,是工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新的一年,全省工会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利益保障机制,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证。 (一)提升职工队伍素质,激发劳动者创造活力,以推动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深入开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劳动竞赛。通过竞赛,在全省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理念,让职工满怀行行出状元、个个有奔头的信念,凝聚起全省职工的积极性,“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建小康”。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要组织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为广大职工搭建重点工程竞赛、企业创新立功竞赛、服务业创优竞赛的舞台,在各个岗位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要组织百万职工素质提升,层层抓好十个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波澜壮阔的职业技能大练兵,强化职工技能培训,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型劳动者队伍;要组织广大职工创造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学习应用创新创造学知识,广泛开展群众性小革新、小改进等“六小”活动,发挥职工技协组织作用,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立企业自主创新体系;要组织百万职工节约增效,围绕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我为节约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开发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实现单位产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养成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劳模,掀起向知识型职工、技能型人才邓建军学习新的热潮,推广“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做好劳模培养选树工作,用劳模精神建设新江苏。 继续深入开展“两争一树”活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三创”精神凝聚力量,教育引导职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动各地、各类企业认真学习淮安商业银行的经验,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创社会文明新风;开展“五一文明职工”、“五一巾帼标兵”等系列活动,培育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风尚,营造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抓好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推广农民工“流动学校”的做法,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全省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五年规划的实施;把握工会宣传的舆论导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打牢全省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健全利益保障机制,以有效维护职工利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全面推进工资协商,抓住利益协调的关键。推动各类企业按照省委关于分配向劳动者倾斜、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导向,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证,是新的一年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点。要进一步推进工资协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工资协商的路子。首先,要全面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建立“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上级工会整改建议——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检查”的工作链,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其次,要大力推进区域、行业工资协商,维护面广量大的小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权益;同时注意引导被覆盖企业逐步创造条件单独开展工资协商。第三,积极引导企业增长工资要惠及提供正常劳动的多数普通工人,注意提高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公平合理分配。第四,区别不同企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好的企业,推动创新性劳动参与分配,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生产经营正常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积极争取员工工资增长比例与企业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以协商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合理确定离岗职工生活费标准等问题为重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着重协商确定合理的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在处于原始积累初创时期的小企业,可以把保证实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同行业工资价位为协商重点,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第五,加强典型示范,建设工资指导员队伍。实施省、市、县工会总结培育典型“515”工程,建立典型单位数据库;进一步增强工资指导员队伍业务能力,提高企业工资协商的实效。积极参与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自觉履行工会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 以职工生命安全为本,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首要任务。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深入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促进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安全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推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督促用人单位改善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有效遏制超时劳动,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抓紧实施全省百万职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和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创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示范工会”活动。 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群体帮扶工作力度。要深入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控制企业经济性裁员、扩大灵活就业、规范劳务派遣等政策性措施和办法,推动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广泛推行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小额借(贷)款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工会再就业示范基地,办好工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劳动力就业。密切关注农民工群体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工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政府解决清欠农民工工资,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保的积极性,扩大他们参加社保的覆盖率。加强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对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发展工会的就业、生活、医疗、教育、住房救助等补充保障体系,完善扶贫帮困机制,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切实做到省委提出的“五个确保”。 (三)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以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和谐社会建设。 健全以企业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是企业职工诉求表达的主要渠道。要坚持在所有企事业推行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独立建立职(员)代会;面广量大的中小私营企业,依托乡镇、行政村、行业、工业园区等工会组织,建立区域、行业和企业集群职代会;积极探索在商业企业、市场、楼宇建立联合职代会制度。要适应企业资产组织方式和劳动关系新变化,注意体现时代发展特征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对职代会职权、工作内容和运作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规范,加强制度创新,拓展民主管理渠道,提高职代会质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职代会应与时俱进、加强规范,发挥示范作用。 努力拓宽职工利益表达的社会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在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通过与政府联席会议、三方协调会议等多种途径,反映职工诉求,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工会信息渠道反馈社情民意,让职工群众的真实意愿成为各级党和政府决策的依据。积极争取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职工群众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数量,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着力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当前劳动争议处于多发期,依法及时调解争议化解矛盾,是建设和谐企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建工会的企业组建率达到85%以上;在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选派工会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劳动纠纷调解。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工会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办理,落实首问负责制,就地、及时依法妥善解决职工信访。发挥工会公职律师和援助律师团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预警。健全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负责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立企业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队伍,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搜集、分析、评估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排查隐患,掌握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提前预防和化解矛盾。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促进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矛盾。 三、以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 企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企业工会占全省基层工会的83.6%,又处于协调劳动关系第一线,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是工会组织推动建设和谐企业进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为此,省总工会决定,抓住贯彻实施全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契机,于新的一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总的要求是: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健全维权机制建设,发展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以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工会基础建设,选树贯彻《条例》示范典型,力争80%以上企业工会较好地发挥作用;最终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增强工会活力”的目标。 (一)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合作共赢机制。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共谋发展、共享成果,为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要充分运用这一载体推动企业工会的建设。 以建设企业利益共同体为抓手,调动经营者和职工两个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创建活动要着眼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群众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增强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的意识,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帮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共创效益、合理分享,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抓手,协调各方利益,推动企业的和谐建设。创建活动要着眼于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新型劳动关系,以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准绳,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从维护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女职工特殊利益等多数职工关注的权益入手,把保障职工基本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作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重点,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以建设企业文化为抓手,在协调利益差异中求平衡,营造企业和谐环境。创建活动要着眼于营造和谐共赢的企业文化环境,注意把握企业内相关各方利益需求的平衡点和需求满足度,在利益差异中求和谐。让企业和谐文化引导积极向上的群体意识、规范健康和谐的群体行为,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各方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职工共赢。 (二)深化发展新形势下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推动企业工会提高活力增强凝聚力。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推动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围绕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深化建设“职工之家”要努力做到: 深化拓展建家活动内涵。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把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作为建家活动的核心内容,解决会员和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深化创新建家活动形式。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同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建家工作的新形式,针对非公企业特点,把职工之家建设与开展“双爱双评”、“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企业基层工会建家的同时,积极探索建设联合职工之家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面广量大的小型企业建家难、发挥作用难的现状。 规范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建设。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评家”制度、民主评议工会主席制度,坚持把会员群众是否满意和认可,作为评选模范职工之家的最终评定标准。建立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积极探索会员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实现途径和方法,让会员代表更多地倾听和反映会员意愿,更有效地监督和促进工会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和服务,分类指导、因企制宜,卓有成效地推动企业工会建设。 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市、县(市)、区工会机关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服务。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企业工会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对企业工会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帮助企业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根据《工会法》等法律规定,企业阻挠建立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可以应职工的要求,到企业组建工会、发展会员;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可以代表企业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无故撤销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应派员调查企业违法侵权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依据《条例》关于企业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按规定的程序和分级管理、属地原则,做好工会主席的推荐、选举和协管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工会协管,尊重会员意愿,稳妥地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试点。要建立保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的制度和办法,防止企业工会干部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联合党政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干预。 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工会建设的不同要求,引导企业工会依据《条例》总的要求,选择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侧重点: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较大的成熟型企业,要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范要求,健全企业工会的工作制度和维权机制,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的地位和合法权益,为推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百人以上、成长型非公企业,重点就协商工资分配、社会保险金交纳、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通过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企业公开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提升职工素质工程,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5人以下小企业工会,工作重点是协调劳动关系,根据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资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初创工会刚成立,首先要从办实事入手,抓住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关节点,办好一、二件企业发展最迫切、职工利益最直接的实事,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掌握工会工作的主导权,从“建起来”,到“转起来”,逐步“活起来”。 四、夯实组织基础,增强干部素质,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工会维权工作的水平 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会组建,夯实工会维权的组织基础。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在工会组织体系、组织形式、组建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依托“党工共建”的制度、载体和社会环境优势,继续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加快园区、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城市各类科技园区、写字楼工会建设,和城市产业工会、县(市)区以下行业工会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工会组织网络;进一步探索吸引农民工、外来工、劳务派遣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入会办法和会籍管理,杜绝工会组建、发展会员的盲区,对一些长期拒不组建工会的外商独资企业,攻坚克难,力求取得突破;确保工会组建与新建企业快速增长保持同步,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80%,农民工入会达70%的任务;组建工会同步组建经审会、女职工委员会。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维权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落实好省委30号文件,选优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强化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改善工会干部知识结构,认真研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善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干部队伍结构,整合各方社会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吸纳人才,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强烈的事业心,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建设,推进省、市、县工会机关干部与基层建立定点联系调研制度,带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满腔热情,沉到企业、深入职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多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当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要尊重基层工会和职工的首创精神,总结培育工会工作的鲜活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工会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力度,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工作创新能力,做到工作措施更实,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新的一年,工会各项工作要有新的发展。认真搞好争创工会工作模范市、县(市)、区活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强化基础建设和切实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各产业工会从本行业特点出发,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开展富有行业特色的活动,落实好省总确定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工作,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她们的特殊权益。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推进2%工会经费全额税务代收、财政代扣代缴,推进企业工会经费独立建账,严格工会财务管理。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经费审查制度,强化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监督。深化工会企事业改革,提高为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与国外、境外工会的友谊、合作与交流,为我国实施和谐发展战略和开展和平外交服务。 同志们,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会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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