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办[2006]14号各市、区总工会(工联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为了加强集体合同档案工作,规范各级工会集体合同的档案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集体合同档案三级控制全面管理系统,对基层工会、基层上一级工会、地方工会实行分级管理集体合同档案和对集体合同的开展情况进行分级统计、逐级上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集体合同档案全面管理工作的具体步骤 1.基层工会的工作步骤。(1)做好集体合同(含各类专项集体合同,下同)的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为各类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审核意见书》;(2)在收到《审核意见书》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上报其上一级工会。 2.基层上一级工会的工作步骤。(1)做好所辖基层工会集体合同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的归档工作;(2)将所辖基层工会集体合同档案,按“苏州市集体合同档案三级管理数据库报表”要求,输入数据库;(3)按时向上级地方工会上报数据库。 3.各级地方工会的工作步骤。(1)按照基层上一级工会的工作步骤,做好直属单位工会的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复印件的归档工作和数据库的录入工作;(2)按时接收下级工会的数据库;(3)按时逐级上报数据库。 4.每年的5月和11月为数据库上报时间,各级工会要按时逐级上报。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市(县)、区、局(公司)工会数据库上报苏州市总工会民管部(Email:szwuxd@126.com)。二、工作要求 1.凡录入数据库的集体合同,应当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表》的集体合同。 2.基层上一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归档工作的指导,认真准确地填报数据库,并按时上报。 3.基层上一级工会录入数据库条件不允许的,应当手工填写数据库报表,并按时上交上一级地方工会,由上一级地方工会负责录入数据库。 4.各级地方工会要加强与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联系,做好工会与劳动部门集体合同数据库的比对工作。 附件:苏州市集体合同档案三级管理数据库报表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200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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