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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评选工作规程(试行)

发布时间: 2007/8/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荣誉名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 评选依据: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文件。 评选对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评选条件:以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下达文件中明确的条件为标准。 (一)名额分配 标准: 1.以文件给定的名额为总体分配名额; 2.名额分配考虑地区、行业之间的平衡。 本岗位责任人:市总工会分管主席、主管部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起草名额分配方案; 2.市总主席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 3.形成文件,经市总工会分管主席签发后发文到相关单位。 (二)基层推荐 标准: 1.推荐条件; 2.推荐手续。 本岗位责任人:推荐单位工会主席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文件规定的结构比例,提出被推荐人建议名单; 2.被推荐的人选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张榜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产生; 3.由单位填写初选推荐表。 (三)逐级审核 标准:根据评选条件。 本岗位责任人:各审核、审查单位负责人、主管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涉及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辖的干部,必须先向市委分管领导和市委组织部汇报,征得同意后再进行后面的程序,县级市管辖的干部,按同样程序进行; 2.初审名单,市总工会党组审议; 3.所有名单(不论职务),全部提交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征求意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推荐名单需经市国家安全局审查; 4.企事业单位和负责人还必须经过所在地工商、国税、地税、审计、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审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5.初选名单在市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同时,报省总工会审核; 6.经各部门审核后的名单由市委分管领导最后审定。 (四)填表上报 标准:经过本市各有关部门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本岗位责任人:市总工会主管部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报省总工会,在省有关新闻媒体统一公示全省的名单; 2.推荐单位填写正式登记表,汇总后报上级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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