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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工资如何支付?

发布时间: 2004/7/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对企业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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