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 页 > 时政要闻
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相关方案

发布时间: 2018/5/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5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实施方案》等事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目标,《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建成优质畅通、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完善权责明晰、管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健全科学专业、创新驱动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优化服务均等、惠民便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打造具有“江南水乡、吴韵文化”特色的现代农村公路新样本,高质量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全市农村公路里程10960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1%。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创新生态行动计划》,提出要营造全方位高水平的投资贸易环境,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具竞争力的企业运营环境,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育环境和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会议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7.89万亩,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54.4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65万亩,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875元/月提高到945元/月。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和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苏州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和废止〈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等事项。


【打印】 【关闭】